桂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03-23 19:21:50          来源: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编辑:刘艳萍 |          浏览量:192

按照法律规定,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调整、设置和专委会组成人员均须在人代会上决定、通过。为确保县人大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5月22—23日在桂阳县城区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为:

1.通过关于设立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2.通过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

3.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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